打造网上国际投资促进平台 致力于中国投资促进事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产业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国中小型轴承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9-15    来源: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精神,更好发挥品牌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中的引领作用,根据《“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新昌轴承产业发展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着力从轴承产业的供给端发力,以标准提档、质量升级、品牌增效为着力点,提高轴承产业品种丰富度、品质满意度、品牌认可度,扩大中高端供给,抢占轴承产业发展制高点,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指标考核、长效落实相结合。加强示范区评分细则中各项考核指标的落实,以考核带动品牌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创新品牌建设工作方法,建设有利于品牌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为新昌全域实施品牌战略提供方法和经验。

  2.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不断激发企业追求品牌发展路径。以强化品牌公共服务为支撑,进一步实现新昌轴承产业由规模向质量的转变,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3.坚持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相结合。加强对品牌强县战略的统筹规划,坚持产品和公共服务同步推进,有序推动实施品牌强县战略的各项机制和制度安排,切实提高各项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

  三、创建目标

  1.一次性通过考核验收。按时完成创建任务,接受省质监局和直属检验检疫部门的每半年度指导考核,达到考核评分800分以上,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的验收,获得国家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称号。

  2. 进一步提高区域品牌美誉度。通过示范区创建,形成一批品质卓越、技术自主、管理先进、美誉度高、带动力大、竞争力强,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知名品牌。其中达到培育1家企业成为世界品牌,增加1-2家优势企业轴承品牌成为中国驰名商标,省着名商标4-5个,浙江名牌产品4-5个。

  3.进一步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加快轴承产业的技术创新,使新昌轴承迈向更高端市场;淘汰落后工艺,推广先进工艺,实现绿色制造;加强质量技术基础供给,建立起与产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质量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产业集群”向“创造集群”转变。

  4.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培育产业领军企业,发挥标杆作用,带动区域产业提升;引导中小企业在细分领域精益求精,聚集特色发展,成为行业“隐形冠军”,避免陷入产品同质化的恶性竞争;支持新昌轴承大力发展成品轴承生产,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

  5.产业经济达到百亿规模。新昌轴承产业形成百亿级产业集群,十亿级品牌企业和亿元级品牌产品的部署,培育年销售额30亿元以上大型企业集团1家,5-10亿元中型企业2-5家。力争区域生产总值和利税连续增长。

  四、主要任务

  (一)深化品牌建设协调机制,保障名牌战略得到实施

  1.建立全国中小型轴承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质量指标考核体系并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2.制定并出台轴承产业品牌发展规划,明确品牌建设的发展方向和重点。

  3.出台支持区域品牌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的土地、财政和融资政策措施,为实施品牌建设规划提供充足经费保障。

  (责任单位:县府办、县金融办、县政财局、县质监局、县发改局)

  (二)强化品牌宣传,推进质量意识深入人心

  1.组织开展新昌轴承区域品牌宣传口号征集活动,研究形成体现新昌轴承产业特色的品牌理念,加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

  2.开展质量月群众性活动,科普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知识,持续推进质量教育“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加强社会公众对于质量提升和品牌创建的关注程度。

  3.联合传媒,讲述新昌轴承产业发展史,拍摄品牌故事纪录片,深度传播新昌轴承区域品牌内涵。

  4.组织开展标杆企业优秀成果发布会,推进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5.组织开展“新昌制造”青年大工匠评选活动,培育和弘扬“致广大而尽精微”的工匠精神,追求卓越的产品品质和城市精神。

  6.举办品牌训练营活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质监局、县经信局、县教体局、团县委)

  (三)加强市场监管,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1.开展区域专项整治,消除轴承质量违法行为,加强对产业 质量状况监控。

  2.组织区域80%以上的轴承企业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并向社会公开“质量诚信承诺”。

  3.建立涵盖所有轴承企业的质量信用档案,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产品质量可溯源的信息平台。

  4.引导规上企业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

  (四)夯实质量基础,增强品牌硬实力

  1.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修定,参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制修定,引导制定协会团体标准;稳步推进企业产品标准网上公开声明工作。

  2.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资源节约产品等各项认证;完善公共检测技术平台建设,提升全国中小型轴承监督检测中心技术能力,新增轴承行业国家认可实验室数量,进一步发挥社会检测资源开放共享项目作用,服务中小微企业。

  3.推广卓越绩效模式,力争导入企业数量占比达到20%以上;鼓励企业开展QC活动,争取10%以上的员工参与QC活动的企业数量占比80%以上;促进质量工程师任职,区域拥有质量工程师平均数量超过2名每10亿产值;年度开展企业质量培训3000人次,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实践活动500人次以上。

  (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教体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

  (五)加强企业技术创新,确保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1.加大对轴承产业专项人才引进、培养、提升的力度,构筑完整的产业人才队伍。

  2.加大对轴承产业的研发投入,扩大核心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提高行业话语权。

  3.积极探索和实践信息化在新昌轴承企业生产管理中的应运;实践“机器换人”战略,推动智能化建设;扩大轴承产品全寿命周期的数据采集和数据分析,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

  4.全面淘汰煤反射炉直接加热等落后、粗放、高污染、高能耗生产方式,推广高速精密锻造、冷辗扩等先进生产工艺,提高材料利用率。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人力社保局)

  (六)提升品牌公共服务能力,修炼品牌软实力

  1.制定区域品牌危机应急处理机制,维护品牌形象。

  开展区域品牌价值测算,动员骨干企业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品牌价值测算,为企业提供相应指导和服务。

  2.开展顾客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结果指导企业不断提升品牌建设工作。

  3.定期发布质量分析报告,研究轴承产业发展前景。

  (责任单位:县府办、县质监局、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

  五、实施步骤

  (一)筹备规划阶段(2017年3月-6月)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区域质量对比提升活动,明确未来努力方向,编制规划申报资料,上报质检总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7月-2018年6月)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考核指标,扎实开展活动。强化工作督查,建立并做好创建工作例会制度,通过现场会、协调会、汇报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召开创建工作通报会,交流经验,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力求全面推进工作。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8年7月-12月)

  接受省质监局及直属检验检疫部门指导,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工作,巩固成果。编制示范区验收本底材料,总结示范区在品牌培育、推广、保护方面的政策措施及企业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成效。

  (四)全面迎检阶段(2019年1月)

  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做好各项迎检准备,迎接国家质检总局的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国中小型轴承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负责统筹推进。各级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相关工作,深刻理解经济新常态下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的重要意义,相互积极沟通协调,主动承担相关任务,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力争一次性通过国家质检总局考核验收。

  (二)制定激励政策。完善支持品牌发展的激励政策,每年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提供专项经费,形成强有力的政策导向。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支持自主品牌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发挥各级政府质量奖的激励作用,弘扬工匠精神,推动质量创新升级。

  (三)健全推进机制。建立“全国中小型轴承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专项会议,研究形势、制定政策措施及解决问题。

  (四)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宣传报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黑板报、宣传栏等,全方位宣传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做法和成效,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经验,曝光违法案例,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上一条: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县银行业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与我们联系
  • 联系电话:+86-0512-53660867
  • 传  真:+86-0512-53660867
  • 邮  箱:info@investchn.com
Copyright © 2015-2025 InvestCH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投促中国